第(3/3)页 最后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王恺的待遇。 按照惯例,创业早期吸纳一个cxo,也就是“首席某某官”这个级别的高管,通常需要付出三到五个点的股权作为代价,cto当然也在此列。 林一来之前跟师姐是讨论过的,这会儿跟王恺商量之后拿出了3%的股权作为他的加盟费。 王恺之所以能答应是基于两点,一是这个团队在没有进行任何融资之前的起始资金就有1000万美元,这既代表了一种实力,又代表了未来引入投资人之后被稀释的影响会变小。 而且账上有1000万美元代表他们真的可以做点事情,而不是随时都要面临生死存亡的问题。 另外就是林一刚才对他完全放权的态度还是让他很满意的,在给薪酬包的时候也非常康慨毫不吝啬。 这不是因为林一有钱了之后就大手大脚,而是此一时彼一时。 过去在随便他们总共就只有仨瓜俩枣,不得不精打细算;这次创业他们的资金实力已经不算弱,相比那点儿有限的数字他更看重尽快拉近和竞争对手的距离。 时间很重要。 “你什么开始动手?” “今天回去我就会提交辞呈,离职流程会走一段时间,但我可以找人把产品先做起来。” “两个月,我等你!” 林一再次强调了一下自己的时间要求,一切谈妥之后和王恺分开,回去的路上他跟师姐说道: “现在我们都招了一个cxo级别的高管进来了,是不是自己的头衔也得跟着往上升一升了?” 他跟师姐都不看重虚名,不过俗话说名正则言顺,规范的头衔其实也是内部管理的一部分。 于是他们在特意印的名片上列上了自己的新身份。 林一,创始人、ceo。 李莫言,联合创始人、coo。 /131/131048/31337190.html 第(3/3)页